通過資源配置,企業向“新”出發 。并購重組正成為上市企業“強身健體”、實現規模擴張與市場拓展的重要手段。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增強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河南省支持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鼓勵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轉型升級、開辟第二增長曲線,引導更多資源向人工智能、低空經濟、生物醫藥、新材料、高端裝備等新質生產力方向集聚。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支持上市公司并購重組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辦〔2025〕34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支持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7月1日
河南省支持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河南考察時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論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決策部署,聚焦“兩高四著力”,加大并購重組力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增強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圍繞我省“7+28+N”產業鏈,充分發揮并購重組資源配置功能,服務做優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鼓勵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轉型升級、開辟第二增長曲線,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引導更多資源向人工智能、低空經濟、生物醫藥、新材料、高端裝備等新質生產力方向集聚。支持上市公司圍繞主業及產業鏈關鍵環節開展并購重組,延鏈強鏈補鏈,加強資源整合,提升產業集中度和競爭力。(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各省轄市政府和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二、加強對接服務。以科技型企業、農業產業化企業等企業為基礎,用好新三板和中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資源,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深入挖掘潛在并購需求。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支持搭建并購重組信息服務平臺,動態更新信息。發揮省、市、縣級金融服務專員工作機制作用,常態化走訪上市公司和重點并購標的企業,為企業提供全方位、多層次對接服務。多渠道開展并購重組培訓交流活動,提升企業并購重組能力。加強政策宣傳和案例推廣,形成推動并購重組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農業農村廳、省政府國資委、河南證監局,各省轄市政府和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三、強化資金供給。引導銀行發放并購重組貸款,合理確定并購貸款規模、用途、利率和期限,在合規前提下適當向科技型企業傾斜。支持上市公司、平臺公司、產業鏈核心企業新設基金或利用現有基金參與并購重組,加強與國家相關基金對接合作,爭取資金支持。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并購重組。(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監管局、證監局)
四、支持企業“走出去”。鼓勵具備實力的企業跨區域開展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獲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擴大市場規模,提升核心競爭力。支持具備條件的上市公司在充分開展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并購境外優質資產。強化企業匯率風險管理服務,引導企業樹立匯率風險中性理念,提升主動管理匯率風險能力。支持銀行優化跨境人民幣和外匯業務流程,為企業“走出去”提供便利服務。發揮政策性銀行和保險機構優勢,為上市公司跨境并購交易提供信貸、保險、資信等綜合金融服務。(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人行河南省分行、國家外匯局河南省分局、河南金融監管局)
五、優化政務服務。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強并購重組涉及的工商登記、稅務、用地等配套服務,為項目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落實并購重組涉及的各類稅收優惠政策,確保應享盡享。提高國有資本并購重組審批效率,支持國企控股上市公司開展有利于提高投資價值的并購重組。將并購重組交易納入企業上市掛牌“綠色”通道,及時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自然資源廳、省政府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稅務局)
六、提高中介服務能力。推動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提升執業質量,為企業并購重組提供全流程優質服務。引導中介機構組建并購重組綜合服務團隊,加強重點產業研究,培育專業人才,提升專業服務能力。(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司法廳、稅務局、河南證監局)
七、加強風險防范。加強企業并購重組行為監管,引導交易各方規范開展并購重組活動,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等法定義務。嚴厲打擊并購重組過程中的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并購重組市場秩序。引導并購方充分評估風險,在確保穩健經營前提下開展并購重組。并購重組完成后,引導企業加強整合管控,防范整合風險。對涉及商業秘密的重大并購重組交易,要嚴格落實保密措施。(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河南證監局,各省轄市政府和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